关于调整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上海考区报名工作的公告(划重点)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1号)、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调整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日期的通知》的要求,上半年笔试报名时间由原计划的1月14日延迟至1月24日。根据上海实际情况,现对上半年考试对象和报名时间做如下调整:
一、考试对象: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居民、在本市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
二、报考条件:
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上海市普通高等院校以及户籍在上海的外地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含在读专升本第四学年)及以上考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中高职贯通考生允许在其学习的最后一年,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三、报名时间
(一)网上信息输入
考生网上信息输入时间为1月24日(星期一)9:00—1月25日(星期二)24:00(其后网报功能关闭,报考者对已提交的报考信息不得做任何修改,包括报名系统中的“取消报名”操作)。
第一步:登录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