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海伦市在原有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制度的基础上,在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考核方法、结果运用等方面不断细化和完善,避免出现唯GDP、突击考核等情况,现已形成一套完整的考核评价体系。
在考核内容上,根据不同部门特点,制定不同的考核内容,并设定相应的分值。考核对象划分乡镇、街道和市直部门三个大类;乡镇又分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和谐社会建设两大指标类型,每个类型又细化成招商引资、财政收入、新农村建设、植树造林、城镇化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安全信访工作、社会救助等若干具体指标;街道又分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社会建设和社区服务两大指标类型,每个类型又细化成招商引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信访、环境卫生、城镇居民医保、廉租房、扶贫解困等若干具体指标;市直部门也细化了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扶贫解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安全等若干具体指标。
在考核方法上,采取跟踪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跟踪考核由相关责任部门按照考核项目,完成一项考核一项。集中考核由海伦市委组织部在年底组织实施,采取综合指标完成情况、深入基层单位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法进行。最后,根据平时考核和集中考核的成绩,形成最终考核结果。
在结果运用上,与干部的提拔使用挂钩。海伦市委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使用、后备干部调整的重要依据,实绩突出干部优先提拔重用,在后备干部调整时给予重点考虑,对排名靠后的干部,由海伦市委领导与其进行诫勉谈话,帮助分析落后原因,查找差距,制定改进措施。
通过科学的指标设定和严密的组织实施,充分调动了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海伦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文:张曙光
来源:绥化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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