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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市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考试

海伦市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考试的通知

  根据《海伦市人民法院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的公告》要求,现将笔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1.笔试时间:年1月20日(星期四)9:00-11:00;

  2.笔试地点:海伦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海西新区千人会堂南侧);

  3.安检时间:年1月20日8:00。

二、参考人员范围

  报考聘用制书记员、辅警、文员岗位,且通过网络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详见进入笔试人员名单)。

三、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及要求

  领取时间:年1月19日(星期三)(13:30-16:30);

  领取地点:海伦市人民法院正门门卫室;

  有关要求: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

  2.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考生放弃考试,后果自负;

  3.考生提前申领“龙江健康码”、下载“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领取笔试准考证时备查;

  4.考生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佩戴口罩,前后距离保持1.5米,扫码、体温测量后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要求

  1.考生需自带黑色钢笔或黑色中性笔;

  2.考生应严格按照通知安检时间要求进入考场;

  3.考生入场时须出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健康承诺书(识别文末   4.因疫情期间特殊性,考生如未携带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健康承诺书、或“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码色异常的,不得进入考场;

  5.考生在考试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视情况安排到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或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医院医治;

  6.考生应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对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应试人员,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海伦市人民法院 

年1月18日 

附件1:进入笔试人员名单

附件2:考生健康承诺书

来源:海伦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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