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聘任条件
1、拟在全市范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代表、工商业联合会代表、无党派人士、法律职业人员、新闻媒体及市场主体代表、城乡居民代表等担任特邀监督员协助开展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工作。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支持海伦市振兴发展事业。
3、关心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
4、处事公道,作风正派,公正廉洁,关心市场主体,密切联系群众,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正义感。
5、所在单位同意,本人自愿,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特邀监督员工作。
二、工作职责
1、提供全国各省(市)营商环境工作政策和动态。
2、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3、反馈企业和群众对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根据工作需要,参与有关营商环境工作的培训、座谈、调研、明察暗访等活动。
5、完成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委托的其它事项。
三、选聘程序
1、组织推荐。由有关单位、部门推荐,填写推荐表,经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考察后报局党组审定。
2、个人自荐。符合条件的个人可登录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