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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法院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温馨提示

温馨提示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为了有效防止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维护正常诉讼服务秩序,海伦市人民法院就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建议您优先选择网上立案服务。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可通过黑龙江诉讼服务网、“黑龙江移动微法院”   二、若法官安排通过网络、电话、   三、不便通过线上方式参与诉讼的当事人,可以通过邮寄材料方式参与诉讼活动。向本院立案庭递交立案申请材料请寄至:黑龙江省海伦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立案庭,邮编,并可通过诉讼服务热线查询立案情况。

  四、本院诉讼服务中心目前正常开放,仍然可以通过窗口现场递交材料或办理其他诉讼事项,来诉来访当事人需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服从法警指引,自觉接受安全检查,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配合进行体温检测,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诉讼事项办理完毕后,请及时离开。

  感谢您对我院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相关工作安排的理解和支持!敬请谅解!

  附:《网上立案操作指南》

海伦市人民法院

年9月26日

网上立案操作指南

1.

网上立案前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起诉状(签名):诉状需明确主体、诉讼请求、事实及理由;

2.主体材料:原被告身份证明材料、代理人授权委托材料等;

3.证据材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材料;

4.送达地址确认书:当事人应当如实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以便及时收到人民法院诉讼文书。

2.网上立案如何操作?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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