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最新疫情播报
月11日0—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例(湖北例),新增重症病例例(湖北例),新增死亡病例97例(湖北94例,河南、湖南、重庆各1例),新增疑似病例例(湖北例)。
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例(湖北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人。
截至月11日4时,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现有确诊病例例(其中重症病例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例,累计死亡病例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例,现有疑似病例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人。
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77例:香港特别行政区49例(死亡1例),澳门特别行政区10例(治愈出院1例),台湾地区18例(治愈出院1例)。
注:新增重症病例数由当日现有重症病例数减去前一日重症病例数所得。重症病例存在转轻症、死亡等医学转归情况。月11日,1个省份重症病例数共减少44例,湖北等8个省份重症病例数共增加例。
(来源
长江日报)
其余重要新闻播报一、多城区陆续发布通告指导在外人员如何回汉
武昌区
武昌区发布在外人员返汉流程,规定在外返汉人员到达居住地后,1小时内向所在社区报告,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将依法追究责任。1、办理对象坚持错峰返程和分批实施,对在外滞留的武汉市民立即启动返汉安排,优先安排医疗机构、防疫药品、用品、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疫情防控、群众生活以及重要国计民生相关企业等方面工作人员返回。根据延迟开工开业开课的统一部署,再适时安排其他人员安全返回。、办理条件第一,返汉人员隔离期满14天,无发热、干咳、气喘等症状;第二,自愿返汉;第三,返汉人员能够严格执行《在外人员返汉健康须知》。3、办理流程第一,个人申请。按照一人一表填好申请表;第二,健康审查。申请表填好后送目前所在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进行健康审查,经目前所在地县级指挥部批准离开(加盖县指挥部公章);第三,社区受理。经武昌居住地所在社区签章同意;第四,区指挥部审批。第五,企业组织集中返汉。辖区各类企业因生产需要一次性返汉人数较多的,企业可以集中受理工作人员申请,审核后报区指挥部办理审批手续,企业自行负责接送车辆,组织返汉员工严格执行《在外人员返汉健康须知》;第六,辖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返汉。经单位审核同意后,直接报区指挥部办理返汉手续。4、注意事项第一,办理过程全部采取无纸化操作;第二,街道要主动做好衔接工作,确保区、街、社区、单位、申请人无缝对接;第三,广而告之。主动公布《武昌区办理在外人员返汉流程》以及街道、社区受理电话,及时办理;第四,办理时间。每天8:30—17:30。咨询扫码看返汉申请表江汉区申报范围:(一)在江汉区实际居住的在外武汉市民;(二)单位地址在江汉区,且属于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群众生活必需等防疫单位的从业人员;
申报须知:(一)在江汉区实际居住的需返汉武汉市民应当是没有发热、干咳、气喘等症状的身体健康人员,需如实完整填写《在外人员返汉申请表》,并提交申请人目前所在地县(市、区)防控指挥部出具的健康证明。经江汉区防控指挥部审核后,审核信息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反馈。
(二)单位地址在江汉区,且属于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群众生活必需等防疫单位的从业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提出需求,组织本单位返汉人员统一填报《在外人员返汉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汇总报送江汉区防控指挥部。经江汉区防控指挥部审核后,审核信息将统一反馈至单位。
(三)在外返汉人员在返程途中应按《在外人员返汉健康须知》要求做好自身防护。乘公共交通工具集中返程的,应积极配合相关工作人员做好体温监测、身份核对、信息登记、隔离救治等工作。
江岸区一、坚持错峰返程和分批实施,对在省外滞留的武汉市民立即启动返汉安排,优先安排医疗防疫机构、防疫药品、用品、药械等生产经营单位、保障城市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群众生活必需、经批准的重大工程以及重要国计民生相关企业等方面从业人员返回。
二、返汉人员须身体健康,没有发热、干咳、气喘等症状,返回后须做好为期14天的健康监测,加强疫情防控。
三、返汉人员须向所在单位或社区提出返汉申请,并通过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