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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南城道滘清溪hellip一

南城街道、道滘镇、清溪镇……

多个镇街的

公办中小学招生信息出炉

01南城街道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要求,现制定南城街道年公办中小学招生通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生对象、登记地点以及所需提交的资料

报读小学一年级须年满6周岁(年9月1日-年8月31日出生)、报读初中一年级须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且有正常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少年。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说明:户口本须复印有户号和地址的首页及父、母、小孩本人的内页。

二、招生流程窗口登记、初审、公示——职能部门对登记入学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到校办理报名入学手续。三、登记时间及地点

1.一年级、初一新生登记时间:年4月16日—27日(工作日时间内接受登记)。

2.南城户籍生插班生登记时间:年6月19日—22日,登记地点:南城宏图科技中心2号楼7楼教育办四室

四、报名办法

 (一)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办法

  1.录取结果通知:年6月15日由录取学校电话或短信通知。

  2.报名时间:年6月16日(周六)8:30-11:30,14:00-16:30。

  3.报名地点:录取结果公布的公办小学。

  4.报名材料: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用A4纸复印户口本有户号和地址的首页及父、母、小孩本人的内页),小孩出生证原件与复印件。

  (二)初一年级报名办法

  1.参加电脑派位资格查询:年6月20日登录南城教育网教育政务招生信息栏查询。

  2.电脑派位:小学毕业考试前后。

  3.发放通知:电脑派位后的第3天下午,家长向登记部门及窗口(学校、楼盘或教育办)领取学校录取通知书。

  4.报名时间、地点、材料要求:见学校录取通知书。

  (三)插班生报名办法

  1.录取结果通知:年7月6日由录取学校电话或短信通知。

  2.报名时间:年7月7日(周六)8:30-11:30,14:00-16:30。

  3.报名地点:录取结果公布的公办中小学。

  4.报名材料: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用A4纸复印户口本有户号和地址的首页及父、母、小孩本人的内页),小孩出生证原件与复印件,现在读学校的国平台《学籍基本信息卡》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五、招生说明

  1.申请人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查出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相关文件政策规定要求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并由申请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2.楼盘指标协议群体入读名单要在所在楼盘公示5天以上,接受业主监督。

  3.户口本与监护人信息由公安户政部门通过全国户政网审核,楼盘指标协议群体的房产信息由房管所审核,优惠政策群体的证件信息由教育部门会同发证机关审核,非南城户籍生的出生证件信息由计生部门通过全国、全省计生平台审核,学籍信息由教育部门通过全国学籍平台审核。

  4.义务教育阶段已建立全国统一学籍档案管理平台,申请小学必须在6周岁入读一年级的基础上符合相对应的年级年龄,否则平台入不了学籍,由申请人承担责任后果。

  5.已是小学、初中在校生不能申请留级重读,如入学后审核发现留级重读造成不能办理学籍档案的,由申请人承担责任后果。

  6.符合登记条件的学生,请到以上分类部门及窗口登记,不要重复登记。

  7.对未按规定时间办理登记手续的南城户籍生,补登记手续于年8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在教育办办理。由我办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读。

  9.聋哑和弱智儿童就读请到东莞启智学校咨询。学校   10.相关招生信息可登陆南城街道办事处网通知公告栏目、南城教育网教育政务招生信息栏及“东莞南城阳光教育”   ①南城街道办事处网:   ②南城教育网:   ③“东莞南城阳光教育”   11.本招生通知由南城街道教育办负责解释。

  南城教育办招生处咨询

  南城教育办积分入学咨询

  南城街道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咨询

南城街道同时出台

“入读公办小学学区划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02道滘镇一、报名时间

小学报名时间:年4月14日至15日

中学报名时间:年4月13日前(回读生请在6月30日前到学区中学报名,逾期不受理);

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提交材料办理具体时间请留意东莞教育网

二、所需材料

以上群体报名时间及地点:

小学报名时间:年4月14、15日家长携带小孩及以上资料到所属学区学校报名;

中学报名时间:年4月13日前(回读生请在6月30日前携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和小孩一寸近照到学区中学报名,逾期不受理),初中由原就读小学统一收集。

注意:

1.申请人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查出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入学资格,申请人并承担相应的责任。2.义务教育阶段已建立全国统一学籍档案管理平台,申请小学必须在6周岁入一年级的基础上符合相对应的年级年龄,否则平台上入不了学籍,由申请人承担责任后果。3.已是小学、初中在校生不能申请留级重读,如入学后审核发现留级重读所造成不能办理学籍档案的,由申请人承担责任后果。4.本地户籍逾期未报名者,或登记报名时间结束后新迁入我镇户籍的适龄子女,由教育部门根据学位剩余情况,统筹安排。(逾期报名地点:原学区学校,各校收到逾期报名的学生后应立刻反馈报告宣教文体局,并在6月底将预期名单的资料重新提交审核)

各公办中小学校招生区域范围

道滘镇中小学起始年级新生招生以就近入学为原则,根据学校学位实际情况,按户口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分区安排入学。各公办中小学校招生区域范围如下:

1、济川中学:户口在昌平村、大岭丫村、蔡白村、小河村、闸口村以及北永村的金牛新村、金牛路、北永新村、兴隆横街(以新兴路为界)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以及江月湾、广华、五福里、景泰、耀盈、金色阳光、丽水佳园、碧琴湾,商会大厦、景福楼等小区本镇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

2、道滘中学:户口在南城村、永庆村、厚德村、南丫村、大罗沙村、九曲村、大鱼沙村以及北永村的马洲、北水、永兴、兴隆街(以新兴路为界)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以及永顺春天、沃城、君汇半岛、上河居、新里城、城南艺境、锦绣居、畔月湾等小区本镇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

3、中心小学:户口在北永村、闸口村、马嘶塘小组、厚德村的适龄儿童,以及锦绣居、永顺春天、江月湾、广华、五福里、商会大厦、景福楼等小区本镇户籍适龄儿童。

4、四联小学:户口在永庆村、南丫村、大罗沙村的适龄儿童,以及沃城、君汇半岛、金色阳光、丽水佳园、新里城、城南艺境、上河居、畔月湾等小区本镇户籍适龄儿童。

5、新城小学:户口在大岭丫村、昌平村、蔡白村的适龄儿童,以及耀盈广场、景泰、碧琴湾、新一城华府等小区本镇户籍适龄儿童。

6、南城小学:户口在南城村的适龄儿童;

7、实验小学:户口在大鱼沙村、九曲村的适龄儿童;

8、小河小学:户口在小河村的适龄儿童

注: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群体(即积分制群体)根据市局正式颁布的文件为准,此类群体入学还没开始,请留意东莞教育网。

道滘镇各公民办中小学咨询电话序号性质学校电话1公办济川中学公办道滘中学公办中心小学公办新城小学公办四联小学公办实验小学公办南城小学公办小河小学民办中南学校民办纪英学校民办圣广学校道滘镇宣教文体局:、清溪镇一年级户籍生报名一、报名指南

报名对象:年8月31日之前(含8月31日)出生的本镇户籍儿童

报名时间:5月14日至5月18日

报名地点:学区内公办小学

准备材料:

1.学生及其父母的户口本原件与复印件;

2.《幼儿园就读证明》;

3.《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带预防接种证到厦坭健康大楼办理);

4.积分入户、人才入户和购房入户的还需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如无住宅房,提供“社保清单”和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跨区入学申请方法

提交材料清单:

1.《清溪镇户籍儿童跨区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申请表》;

2.学生的户口本及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

3.父母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4.产权属于学生父或母,并位于所申请学区的住宅房房产证(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递交材料时间:4月23日至4月27日

递交材料地点:清溪镇宣教文体局(清溪镇政府大楼室)

三、楼盘学区划分表

说明:购房入户的按入户楼盘所属学区来划分,如下表:

四、村(居)委会学区划分表

说明:购房入户的按入户楼盘所属学区来划分,如下表:

五、积分入户和人才入户的学区划分方法

(一)学生父母在本镇有住宅房的,按房产所属学区来划分;

(二)学生父母在本镇无住宅房的,按申请人父或母工作单位(以社保为准)所属村委会来划分。

六、相关申请表格下载

相关申请表格可到清溪宣教文体局(政府大楼室)领取,或长按识别   

清溪第一小学   

清溪第二小学   

清溪第三小学   

特殊人群申请入读清溪公办学校起始年级

特殊人群包括以下类别

1.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是本镇户籍,一直在我镇工作和生活的非本镇户籍儿童;

2.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是本镇户籍,一直在我镇工作和生活的未入户儿童;

3.在我镇机关事业单位服务的非本镇户籍的在编在职人员的子女;

4.祖籍是清溪,移民香港、澳门,一直在我镇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同胞子女;

5.本市外镇户籍,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在我镇工作和生活或在我镇持有住宅房的儿童。

说明

类别1、2由公办学校解决;

类别3、4、5根据公办学校学位情况,酌情安排。

提交材料清单

1.《清溪镇特殊人群入读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申请表》;

2.学生的户口本和出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

3.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另外,类别2、4还需提供《村(居)委会证明》,需有村(居)委会主任签名;类别3、5中未在我镇购房的还需提供在清溪购买的《社保清单》和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家长就业证明);类别5中在我镇持有住宅房的还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递交材料时间

4月23日至4月27日

递交材料地点

清溪镇宣教文体局(清溪镇政府大楼室)

相关申请表格下载

以上相关申请表格可到清溪宣教文体局(清溪镇政府大楼室)领取,或长按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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