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职工旧医保卡将根据信息录用情况确定停用时间
●已进行信息采集尚未领卡人员,可拨打或到市人社局问询制卡进度
●未采集信息人员可到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卡手续并采集信息
根据省人社厅统一部署,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系统已于年1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这标志着全省开始执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1月3日,记者在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系统上线运行后,按照国家和省里要求,市民将统一使用社会保障卡办理相应业务。由于系统录入原因,我市部分居民手中所持医保卡还可暂用一些时日,相关工作完善后,旧医保卡将光荣退出“历史舞台”。
据绥化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副局长王洋介绍,我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于年,由人社部门负责管理,参保对象为城镇非就业人口;我省新型农村医疗制度建立于年,由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管理,参保对象为全体农村居民。按照国家和省里《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要求,我市与全省其他市(地)一样已经出台了市域范围内“六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将按照新的政策兑现相应待遇。
因省里信息系统录入工作量较大,我市部分城乡居民和在职职工的相关信息尚未完全完成,所以还没实现“社保一卡通”,城乡居民手中旧医保卡初拟在1月20日停止使用,届时改用社会保障卡,在职职工手中的旧医保卡将在城乡居民使用社保卡后根据信息录用情况确定适当时间予以停用。他提醒市民,有关人员如已领取到社保卡,请确认参保状态和缴费情况,如年度费用已正常缴纳,可在定点医疗机构持卡就医。社保卡无需区别发卡日期、发卡部门、发卡银行,更不需要更换社保卡。已进行社保卡信息采集尚未领取到社保卡的有关人员,可通过拨打或前往市人社局信息中心问询等方式进行查询,确定社保卡制发进度。未采集社保卡信息人员可到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窗口办理社保卡申领手续并采集信息,按规定时间和地点领卡。
记者通过全国社会保险查询综合平台即社保查询网(//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