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志愿者通知
海伦市阳光志愿者协会第五届新人见面会即将召开。海伦市阳光志愿者协会正式成立于年6月18日,是经海伦市民政局正式备案,由海伦市市委宣传部业务主管的社会公益团体。根据国家年1月13日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海伦市行政区域内受法律法规认可的社会公益团体,现有十五支志愿者服务队,志愿者一千余人。
阳光志愿者协会秉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服务内容包括:
一、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资助贫困学生,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单亲家庭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
二、开展整脏治乱,清洁家园,植树护绿,环境保护,文明交通行动志愿服务活动;
三、开展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和创建活动,
四、开展卫生医疗救助及心理健康咨询;
五、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特别是惠民政策开展感恩教育;
六、开展禁毒防邪反邪等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活动,七、开展其他社会公益事业和志愿服务活动。
海伦市阳光志愿者协会将不断完善自身建设,更好地服务社会,为建设和谐文明海伦贡献一份力量。
招募志愿者倡议书
社会的进步离不开文明,文明的社会离不开志愿者“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
为了不断壮大海伦愿者服务队伍,提高服务水平,拓展服务领域,扩大志愿者服务覆盖面,现呼吁广大热心公益事业,自愿贡献个人时间和精力,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而不求回报的人们加入到志愿者队伍中来,在服务社会、服务他人的同时,提高自我,发展自我。
招募志愿者需要具备的条件
1,满18周岁以上身心健康,思想品质优秀,责任心强,具有从事志愿服务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2.真诚,有爱心,有责任感勇于担当并乐于助人,组织纪律性强,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
3.认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
4,具有较强的志愿服务精神和服务意愿,团结协作意识,具备基本的身体素质、技能素质、不计报酬的社会各界人士。
5.自觉维护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自觉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自觉抵制任何以志愿者身份从事赢利活动或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为他人送去关怀,为城市增添绚丽,为海伦的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因为有了您的参与,爱的暖流将溢满海伦大地!
奉献我们的爱心,伸出我们的双手!欢迎您加入到光荣的志愿者行列中来!
诚挚的邀请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以及团体参加新人见面会,为了爱!为了帮助更多的人,请加入到我们的队伍中来!
见面会时间:年7月25日下午13:30分
地点:医院13楼会议室
阳光志愿者协会-
办公室主任:
往期回顾
1.打赢扫黑攻坚战、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2.自强脱贫、助残共享------慰问残疾家庭
3.海伦市阳光志愿者协会助力义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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