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通告
关于设置夏季夜市的通告
广大市民:
为繁荣市场,方便群众生活及丰富城市休闲文化,海伦市人民政府决定在条件允许的地段开设夜市,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以方便群众不扰民,不妨碍交通和居民出行不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安全为原则。
二、夜市设置地点
经市政府批准,年夏季夜市设置在海伦市光华路东段,复兴路以东至鑫都物流门前。
三、夜市经营时间
夜市经营时间:年5月15日至年11月15日结東。每天开市时间晚18:00时,收市时间为24:00时。
四、经营范围
除国家严格禁止经营的类别,其他百货、饮食均需到该夜市经营。
五、经营形式
此次夜市经营形式采取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城管局现已委托拍卖公司负责夜市摊位拍卖事宜,有意到夜市经营的业户,请及时白癜风分期治疗白癜风个性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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