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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相关文件

为深化我市“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的落实,叫响“办事不求人”的龙江品牌,按照上级的总体要求,制定了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相关方案。现将有关方案予以公布,便于各单位更好地贯彻落实,也便于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监督,以不断推进我市“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为进一步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2号)要求和省委、省委政府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改革与法治辩证统一、坚持放管并重放管结合、坚持体制创新与“互联网+”融合促进,进一步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放管服”改革力度,以更快更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围绕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着力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切实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我帮办”

1.在梳理公布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基础上,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对合法合规的事项“马上办”,减少企业和群众现场办理等候时间。对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努力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切实提高网上办理比例。除法律法规另有特别规定外,有条件的部门和单位80%以上审批服务事项实现网上能办。已在实体大厅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补填网上流程。对面向个人的事项“就近办”,完善基层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功能,将审批服务延伸到乡镇(街道)、城乡社区等,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对需要一窗式办理的事项“一次办”,通过审批流程再造、部门协同、集成服务,让群众少跑腿。对审批时限长、审批复杂的事项“我帮办”,为企业提供管家式服务,无偿帮助企业办理审批事项。需要现场踏勘、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的,实行马上响应、联合办理和限时办结。由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尽快实现公布一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我帮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尽快实现全覆盖。(市营商环境监督局牵头负责)

(二)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

2.聚焦不动产登记、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建设工程、民生事务等办理量大、企业和群众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黑龙江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十二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制约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创业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深化“放管服”改革,树立“办事不求人”理念,营造“办事不求人”文化,从“办事不求人”的具体事项抓起,从“小切口”入手带动“大问题”的解决,用规则意识、契约意识打破权力文化、关系文化,把人情社会、面子社会变成法治社会、诚信社会,打造以“办事不求人”为特色的公正、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真正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和认同感,以好作风好环境推动市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突出重点,合力攻坚。聚焦民生,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突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高频事项,精准施策,部门联动,上下互动。充分发挥公安、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的示范引领作用,用最短时间、最快速度集中攻坚,把服务市场主体和群众的事项办好,让市场主体和群众真正成为“办事不求人”的监督者、推动者、受益者。

——坚持转变职能,优化服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树立“融转服”理念,以公众需求为导向,持续开展优化服务创建活动,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效,拓展服务功能,为市场主体和群众提供更直接、更具体、更贴切、更便利、更优质的服务。从政府“端菜”向群众“点菜”转变,从“要我服务”向“我要服务”转变,不断提高政府供给服务质量,提升服务供给效率。围绕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和群众需求,办好每一件事。

——坚持机制创新,融合发展。大力推动政府监管和服务融合创新,推进“互联网+监管”,健全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与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与银行、邮政等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深度合作,推进政务服务扁平化、便捷化、智能化,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让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三、工作目标

  到年底,示范部门形成可量化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取得突破性、实质性进展,各乡镇和部门形成高频事项“办事不求人”创新举措。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实现标准化,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至少实现个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初步形成“办事不求人”品牌效应。

  到年底,全面推广示范单位成功经验和各部门的创新举措,“办事不求人”方案措施更加完善,制度体系更加健全,服务效能更加优化,政务服务数据充分共享,基本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

  到年底,“办事不求人”理念深入人心,“办事不求人”社会氛围基本形成。法治海伦、诚信海伦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民法治、诚信、规则、契约意识显著增强,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全域通用,“办事不求人”基本实现。

  四、主要任务

  (一)找准问题,精准施策。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查摆梳理“办事求人”的深层次原因,敢于亮丑揭短,列明“办事求人”易发事项“负面清单”,于年7月15日前制定“办事不求人”实施方案,确定便利化、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可查核的具体措施,明确实施步骤、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向社会公开,并报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示范引领,集中攻坚。公安、教育、卫生健康等示范单位,要聚焦与市场主体和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高频事项,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倒排工期,形成可量化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税务、人社、民政、住建、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与市场主体和群众密切相关的单位,也要积极探索,为全省推进“办事不求人”工作提供经验。

  (三)简政放权,强化标准。加大削权、放权力度,政府不该管的,坚决还权于民。按照法定程序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优化、再造审批服务流程,构建和完善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审批服务办理流程图(表),实现网上可查、电话可询,为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坚决取消“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等模糊条款。建立与全省一致的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制度和管理体系,压减自由裁量权,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四)公开透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政务服务事项实行清单式管理,各类清单以及办理条件、申请材料、服务流程、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必须向社会公开。与市场主体和群众相关的政策信息,要及时在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府、部门门户网站以及   (五)一网通办,不见面审批。加快推进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立以实现与省绥化市政务信息共享和交换,坚决打破数据壁垒,各类政务服务数据必须依法共享开放。实行一网通办,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办理,推动更多事项提供移动端服务。推进政务服务移动“APP应用”、自助终端等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实现“家门口办事”“刷脸办事”和“一次不用跑”,做到网上办事不求人。

  (六)优化服务,提升服务供给质效。各乡镇、各部门要主动服务、靠前服务,站在办事群众的角度出主意想办法,学会说“怎样行”,不得简单套用规章制度说“不行”。完善综合性政务服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实现“多门”变“一门”。推进线上线下融合,优化整合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实现“一窗通办”;推动政务服务端口前移,加强乡镇(街道)、城乡社区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做到窗口办事不求人。推动建立代办帮办服务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招商引资项目审批、要素保障和生产经营中的问题,实现投资落地不求人。

  (七)公正监管,体现公平正义。执法机关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违法者依法严惩、对守法者无事不扰。积极推行“互联网+监管”,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禁止采取“一刀切”等简单粗暴做法,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对一般违法行为要审慎研究、妥善处理,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坚决杜绝一味罚款、一罚了事,让市场主体和群众在每一次执法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做到公正监管不求人。

  (八)加强供给,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教育、卫生、就业、社保、住房、文体等方面的投入和保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资源配备,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确保全民覆盖、均等享有。增强利企便民政策输出,切实提高政策含金量,主动宣传解读、精准推送,切实打通政策执行“最后一公里”,确保及时执行、取得实效。

  (九)健全机制,守信践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乡镇和部门要带头重承诺、讲诚信,保持政策连续稳定,引领社会成员增强诚信和契约意识。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开辟守信者办事绿色通道,强化失信者信用约束,使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开展“办事不求人”示范单位、示范窗口和示范岗创建活动,直接面向市场主体和群众的政务服务单位及其执法人员、公共服务人员、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公开作出“办事不求人”承诺,并将承诺落实情况记入信用档案,作为年度评价班子业绩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十)强化监督,倒逼各项措施有效落实。加强“办事不求人”长效机制建设,坚决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各乡镇、部门推进“办事不求人”落实情况的监督和评价,及时查处市场主体和群众的举报投诉,落实“办事不求人”举报奖励机制。要强化对本乡镇、本部门、本系统以及依法监管的企事业单位、中介机构、行业商会、协会落实“办事不求人”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新闻媒体要及时反映百姓呼声,曝光反面案例,形成持续警示震慑,倒逼工作机制完善和各项措施落实。

  (十一)公众参与,突出群众评判监督。建立与市场主体和群众常态化沟通机制,互动互通,定期听取对“办事不求人”推进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诉求。充分发挥营商环境监督测评站(点)、特邀监督员和“”投诉举报热线等平台作用,落实“好差评”工作机制,在政务服务实体大厅设置意见征集窗口,在政务服务平台设置意见征集版块,畅通信息反馈和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把评价监督权还给市场主体和群众。

  (十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各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等渠道,加大对“办事不求人”工作情况和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以组织相关部门领导访谈、表态发言、与市场主体和群众面谈等方式,营造人人关心、人人践行、人人维护“办事不求人”的良好氛围,让社会各界实实在在感受到重塑营商新环境的新变化新形象新作为,唱响“办事不求人”品牌。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办事不求人”与优化营商环境紧密结合起来,在推动百大项目落实工作机制、招商引资落地服务、解决“新官不理旧账”、推动各部门配合无缝对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和保障民生需求等方面,科学谋划,严密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带头走流程,分管负责人要每月听取推进情况,动态调整实施方案,发现并整改问题,持续转作风优环境,扎实推进本乡镇、本部门、本系统“办事不求人”有效落实。坚决杜绝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等现象发生。

  (二)做好协同配合。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部门联动、上下互动,形成工作合力。中省市直各部门要加强本系统上下贯通、左右联通、推进数据共享,推进系统延伸、基层拓展,逐步延伸到乡镇、社区,深入一线持续推进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

(三)严肃考评追责。将市场主体和群众满意度作为评价“办事不求人”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纳入优化营商环境年度目标考核,并作为各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重要内容。强化结果运用,对工作不力、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意见较大,设置办事“路障”的,营商环境建设监督主管部门要约谈其主要负责人,有关负责人要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承诺整改措施和期限;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7号)要求,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政务服务网上供给能力,促进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全面重塑我市营商新环境,努力实现“办事不求人”,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快建设覆盖业务全流程、部门全协同、效能全监管的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切实提高政务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创建我市一流的营商发展环境。

年9月底前,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基本建成,并与省和绥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我市政务服务平台,要求各部门业务办理系统与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应接尽接;年12月底前,我市信用信息系统基本建成,对接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标准规范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营管理体系有效衔接。

年底前,完善我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推动各单位各部门业务办理系统应接尽接、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一网通办”能力显著增强。市级信用信息系统全面建成。

年底前,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做到标准统一、整体联动、业务协同,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运行和管理,全面实现“一网通办”。

二、主要任务

(一)规范政务服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建设全市统一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库,编制全市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依职权类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形成全市政务服务事项总目录,并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事项库对接,实时上报政务服务事项相关数据。建立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确保目录之外无权力。同步梳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要素,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在国家、省、市、县四级统一,按照法律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拓展相同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其他要素的统一范围,进而实现相同政务服务事项在全市范围内无差别、同待遇办理。各部门按统一规范统筹组织本部门政务服务平台与全省事项目录管理系统对接。(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牵头,各乡镇政府和各部门配合)

(二)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推动数据共享核验,压缩办理环节、精简办理材料、缩短办理时限,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收费、咨询等环节网上全流程办理,支撑一件事涉及的多个事项网上并行办理。整合优化涉及多个部门、多个地区的事项办理流程,逐步做到一张清单告知、一张表单申报、一个标准受理、一个平台流转。积极推进多证合一、多图联审、多规合一、告知承诺、容缺受理、联审联办、证照分离。通过系统整合、数据共享、流程优化、业务协同、全程监督,推动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一窗受理”“一次办成”。(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按职责分别牵头,各乡镇政府和各相关部门配合)

(三)融合线上线下服务。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和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集中办理,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同步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集成融合,做到线上线下“一套服务标准、多个渠道受理、一体化平台办理、多个渠道反馈”。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理状态、办理结果等相关信息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终端、实体大厅、自助终端、政务网站和第三方互联网入口等服务渠道同源发布。推动基于互联网、自助终端、移动终端的政务服务入口和便民服务点全面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着力打造基层“一站式”综合便民服务体系。归集、关联与企业和群众相关的电子证照、申请材料、事项办理等政务服务信息并形成相应目录清单,提高办事材料线上线下共享实用水平。(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牵头,各乡镇政府和各部门配合)

(四)推广移动政务服务。按照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指引,建设移动政务服务门户“黑龙江全省事”APP,明确功能定位、设计展现、应用接入、安全防护、运营保障等内容和要求,汇聚各地、各部门移动应用,积极推进覆盖范围广、应用频率高的政务服务事项向移动端延伸,推动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充分发挥“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优势,积极利用第三方平台不断拓展政务服务渠道,打造政务服务在身边,“办事不求人”的整体环境。(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牵头,各乡镇政府和各部门配合)

(五)实现政务服务公共支撑一体化

1.统一网络支撑。推进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增加网络带宽,提升承载能力,加强安全防护,确保网络覆盖到政务服务业务办理每个环节,满足业务量大、实时性高的政务服务应用需求。建设电子政务外网主干网络备份链路,提高网络可靠性和稳定性。推动电子政务外网与各类业务专网融合共享(涉密网络除外)。加快推进市、乡两级电子政务云建设,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提供支撑。(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牵头,各乡镇政府配合)

2.统一身份认证。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建设全市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在市政务服务平台提供统一注册入口,开展实名注册和分级认证,满足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实名认证需求和政务服务认证要求。各单位、各部门依托全市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办理网上政务服务业务,已有用户库的要按全市统一身份认证系统要求进行整合对接。对接国家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完成与国家统一身份认证系统互认工作,实现“一地注册、各地互认、全网通办”。(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市委编办、市民政局牵头,各乡镇政府和各部门配合)

3.统一电子印章。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建设市级电子印章系统,为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过程的审批、办结、证照生成环节提供电子印章服务。对接国家统一电子印章互认系统,实现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权威、规范、可信的电子印章服务。已建电子印章系统的,按统一标准规范对接市级电子印章系统,未建电子印章系统的,可使用市级电子印章系统。(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市机要局牵头,各乡镇政府和各部门配合)

4.统一电子证照。按照国家电子证照标准规范,建设统一电子证照管理系统及电子证照共享系统,实现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共享。对接国家统一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及时向国家上报我市电子证照目录数据。各乡镇、各部门按照统一电子证照技术规范制作和管理电子证照,上报电子证照目录数据并加盖电子印章,实现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互信互认,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交材料和证明多问题。(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牵头,各乡镇政府和各部门配合)

(六)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改造对接。按照国家统一标准规范,推动各单位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改造对接工作,已建政务信息系统要与本级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对接,新建政务信息系统要依托省、市两级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建设,原则上不允许单独建设,市级垂直业务信息系统由相关市直部门负责改造,并完成与各部门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切实解决基层办事重复登录、二次录入问题。(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牵头,各乡镇政府和各部门配合)

(七)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按照国家信用信息系统标准规范,完善我市信用信息系统,优化服务功能,加强对信用信息的处理、分析、监测、评价和应用。加快推进我市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全面归集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信用信息,按照统一规范接入本地政务服务平台。升级改造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填报系统,推动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国家“双公示”新标准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归集和公示,提高信用信息归集的覆盖率和及时率。(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牵头,各乡镇政府和各部门配合)

(八)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加快推进市、乡两级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上线和对接,实现政务信息资源跨层级、跨部门共享交换。不断拓展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范围,简化申请流程,明确供需权责,保障数据供给,提高数据质量,为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提供安全可靠的政务信息共享交换服务。强化各单位各部门信息共享汇聚,建设全市人口、法人、空间地理、信用信息、电子证照等基础信息库。建设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统一共享门户,提供涵盖资源共享申请、业务协同、数据分析等“一站式”服务。将全市一体化政务数据资源中心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数据资源中心对接,汇聚政务服务数据并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实时交换,为全面实现“一网通办”提供数据支撑。(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各乡镇政府和各部门配合)

(九)推进综合保障一体化,确保平台运行安全平稳规范

1.健全标准规范。按照“急用先行、分类推进”的原则,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建立健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总体框架、数据、应用、运营、安全、管理等标准规范,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数据、流程等标准化,实现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统一、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加强标准规范宣传培训、应用推广和贯彻实施,定期对标准规范进行应用评估和修订完善,以标准化促进平台建设一体化、政务服务规范化。(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市场监管局牵头,各部门配合)

2.强化安全保障。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加强关键基础设施安全防护,明确政务服务平台网络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和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安全规划、安全建设、安全测评、容灾备份等保障。应用符合国家要求的密码技术产品加强身份认证和数据保护,遵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确保安全可控。加强网络安全保障队伍建设,建立多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强化日常预防、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市网信办、市公安局、市机要局、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牵头,各乡镇政府和各部门配合)

3.完善运营管理。按照统一运营管理要求,加强对平台运营管理的统筹协调,形成分级管理、责任明确、保障有力的运营管理体系。加强市级政务服务平台运营管理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优化运营管理工作流程,提升市级政务服务平台的服务支撑能力。(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牵头,各乡镇政府和各部门配合)

4.强化咨询投诉。建设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咨询投诉系统,开展全程监督投诉并及时反馈,实现咨询投诉服务协同处理,形成上下覆盖、部门联动、标准统一的政务服务咨询投诉体系。按照国家统一标准规范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咨询投诉系统对接,畅通投诉咨询受理渠道、提升我市平台服务水平。(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市信访局牵头,各乡镇政府和各部门配合)

5.开展评价评估。建立政务服务评价评估指标体系,建设政务服务平台网上评价评估系统,加强在线评价评估。汇聚线上线下评价评估数据,实现评价评估数据可视化展示与多维度对比分析,以评价评估强化常态化监督,实现全流程动态精准监督,促进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按照国家统一标准规范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评价系统对接,实现政务服务评价的标准化、规范化。(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牵头,各乡镇政府和各部门配合)

6.完善法规制度。加快推进《黑龙江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制度制定进程,研究完善相关领域配套政策,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配套政策制定、修订做好同步衔接,为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管理提供法规制度支撑。(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市司法局牵头,各乡镇政府和各部门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负责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统筹建设和组织推进,同时做好对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等工作。各单位要明确1位分管领导及1名联络人具体负责本单位日常工作,按要求报送工作进展。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按进度需求召开工作协调会议,统筹推动任务落实。

(二)加强资金保障。市、乡两级政府要将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行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做好经费统筹管理使用工作,可以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设。

(三)强化检查指导。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将组织对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定期通报情况,推动各项工作全面落实。

(四)加强培训交流。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定期开展教育培训工作,提升相关人员能力素质。建立日常沟通交流机制,总结各单位工作成果,促进成熟经验宣传推广和试点成果转化。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措施,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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