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疫指发()40号
海伦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转发海伦市人民法院《为战疫情保稳定促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
现将海伦市人民法院《为战疫情保稳定促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试行)》(海法发()1号)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
海伦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年2月10日
海法发[]1号
海伦市人民法院
关于印发《为战疫情保稳定促发展提供司法
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试行)》
的通知
院各部门、各人民法庭:
现将我院《为战疫情保稳定促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试行)》给你们,望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
海伦市人民法院
二O二O年二月九日
海伦市人民法院
为战疫情保稳定促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
保障的实施意见(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央、地方各级党委和上级法院关于疫情防控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维护我市经济社会大局稳定,服务保障我市“一都五城”向更高质量发展,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1。深入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依法防控疫情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工作要求,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
疫情当前,人民法院要延伸司法职能,积极投入我市疫情防控大局,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各项工作。按照市委、政府部署,举全院之力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及时通过官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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