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公平正义、诚实守信、开放文明、服务高效的发展环境,全力服务和保障我市经济发展,按照省公安厅和绥化市公安局关于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总体部署,近日海伦市公安局对优化发展环境便民利企三十条措施进行了深入推进、宣传。
11月7日,海伦市公安局召开城乡派出所长会议,就便民利企三十条措施的贯彻落实进行了再推进,再部署。会议对《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便民利企三十条》第二条至第七条涉及户政派出所部门具体贯彻执行的部分逐条进行了讲解。同时要求各派出所窗口在办理身份证业务时要按照户政管理部门10月24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推进全市居民身份证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加以贯彻执行。全警齐动,确保服务流程和环节通畅,最大限度方便每一个前来办事的群众。对工作不力、违反三十便民利企措施相关规定、群众投诉经查属实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1月8日,海伦市公安局统一组织指挥中心、交警、户政、出入境、消防、经保、城乡派出所等部门在全市开展了便民利企三十条措施宣传活动。海伦市公安局政委张鹏、副局长张晓春、政治处主任冯长宝及相关单位一把手参加了宣传活动。活动中,海伦市公安局在海伦市中心广场设立宣传站,在各乡镇设立宣传点,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展板、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向群众讲解“三十条措施”的具体内容和注意事项。针对“三十条措施”中涉及本警种的业务,制作并发放服务流程卡,以直观易懂的方式让群众了解所办业务的流程及注意事项;相关科所队长对需要办理相关业务的群众,能当场受理的,当场进行受理。不能当场受理的,告知其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并为其预约办理。据不完全统计,本次宣传活动共出动警力人,宣传车52台,发放宣传材料余份,接受群众咨询和建议余人次。通过宣传,使广大群众对《黑龙江省公安经过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便民利企三十条》有了进一步了解,增进了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进一步密切了警民关系,弘扬了主旋律,彰显了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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