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家长都会为孩子报一些校外培训班
而对于家长来说
如何为孩子选择靠谱的教育机构非常重要
近期市教育局公布了
校外教育机构“黑名单”“白名单”
家长们在选择校外培训班时可参考!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桂教基教〔〕20号)以及桂林市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全市民办学校普查和整治工作的通知》(市教〔〕8号)精神,经集中整治、督查核实,现将市区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公布更新如下:
一、市区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市教育局审批的培训机构)↓↓↓
白名单50个,黑名单0个,申请变更名单13个,整改名单4个,停办名单9个。
(一)校外培训白名单50个
(二)校外培训机构申请变更名单13个
(三)校外培训机构整改名单4个
(四)校外培训机构停办名单9个
桂林职工大学培训学校
桂林市人力资源培训学校
桂林市海伦英语培训学校申请取消办学
桂林金山外语培训学校
桂林金奥培训学校
桂林市燕京漓泉培训学校
桂林英国灵格风语言培训学校
桂林市现代教育培训中心
桂林市继续教育培训学校暂停办学
注:整改及变更期间,不得出现违规行为,否则将列入黑名单
▲资料图
值得注意的是,
为了维护校外培训健康发展!
下阶段市教育局也提出了要求,
大家一起了解一下?
㈠统一公布更新黑白名单。
各县(市、区)要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动态管理,强化部门协调,禁止无证培训、超范围培训、占坑培训、培训考试与小升初招生挂钩等问题再度发生。从年起,坚持落实以县(市、区)为单位,每年1月、7月两次公布更新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的要求,将违规办学的学校及其举办者和负责人纳入黑名单,并追踪监管。有证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办学资格。无证或有照无证的,一年内不予受理办学许可证的审批,情节严重的并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格年审制度,形成专项整治与常态化管理结合的长效机制。
㈡统一办证要求。
根据新修订的《桂林市民办文化教育培训学校设置标准》,各县(市、区)要统一做好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办证指导服务工作。对无证无照,又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但不具备办证条件的,及时报告当地政府,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
㈢统一审批标准。
进一步完善市区校外培训机构审批联席会审制度。一是加强整治力度,防止黑名单培训机构跨县区规避政策。二是避免举办人盲目选点,不符合校外培训布局规划和场地要求。三是培训审批管理队伍。四是集体讨论研究问题,形成会议纪要内部印发,统一标准,完善审批、备案、登记等一系列规范管理要求。下一步各县(市)要积极跟进。
㈣统一证照上墙公示要求。
针对培训机构奖证泛滥,挂牌繁杂,学生家长难以甄别资质真伪、品质优劣等问题,各县区要统一校外培训机构上墙公示办学资质、培训内容、收费项目及标准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必须上墙公示的内容是:办学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学校章程,管理制度,课程内容、班次及收费标准,举办人、校长、教师、管理人员简介及教师资格。要求统一下墙的内容是: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的各种山寨证书、授权证书、获奖证书及牌匾等。
㈤统一收费专门账户管理。
根据《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80号)精神,探索与金融机构合作,六城区率先试行收费专门账户管理。一是收费监管,学杂费与公示收费一致,每期收费不超过3个月。二是资金监管,加强账户最低金额和大额资金流动监管,防范抽逃资金和非法集资案件。三是配合审计监管,为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提供材料数据。四是分类管理监管,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提供财务台账。
㈥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布局规划。
根据“补充校内、服务社区”和“学科类严格控制、素质类规范支持”的原则,各县(市、区)要研究制定校外培训机构布局规划方案,并主动向社会公布。校外培训机构布局规划要做到“三符合”:一是符合当地教育发展需求,二是符合社区和家庭校外补充学习的需求,三是符合发展素质教育,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的要求。指导督促各县区一方面严格控制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另一方面支持和规范艺术类、科技类等培育发展兴趣特长、拓展综合素质、满足中小学生选择性学习需求的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办学。
㈦成立校外培训机构协会。
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81号)关于“发挥行业组织作用。积极培育民办教育行业组织”精神,成立校外培训机构协会,发挥行业自律和管理作用,统筹举办人、校长及教师学习、培训、技能竞赛等活动,引导校外培训机构向公益、规范、优质方向发展。
㈧坚持内外兼治。
一是加强中小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重点整治“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二是加强公办教师管理。严格按要求签订承诺书,不到培训机构兼职兼课,不参与举办培训机构,不为培训机构做宣传广告。违者将依法依规处理,或劝勉谈话,或劝退辞职,严重的取消教师资格。三是积极做好校内课后服务,满足学生兴趣爱好和选择性学习需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桂政办发〔〕号)关于“鼓励校外机构及社会培训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精神,加强校内课后服务管理,严把入口关,评选年度诚信培训机构,引导中小学校与诚信培训机构合作,积极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疏导学生家长对培养特长爱好和选择性学习的需求,减轻家庭经济负担,杜绝无证无资质或违规办学机构进入中小学校园。
在此慎重提醒家长和学生:
理性选择合法校外培训服务,
避免无资质校外培训机构可能给您带来的损失!
桂林教育∣一个有态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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