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月6日下午,惠州一新建楼盘海伦春天部分业主来到海伦春天营销中心,就楼层高度和事实不符一事进行协商。虽然开发商派出的张姓代表表示愿意进行补偿,并向业主免费提供2个月的物业管理费,但业主并未接受该方案。目前,业主正在准备再次维权。
协商现场人头攒动。信息时报见习记者蔡毓和摄
业主:海伦春天有意隐瞒层高
当天,海伦春天1、2、3栋部分业主来到营销中心,陈先生就是其中的一员。他于去年在该楼盘买了面积有.92平方米的房子,售价68万。“合同上写着层高是3米,但是交楼的时候,测量出来的实际结果只有2.7米。”这一出入让陈先生心生悔意,“正是因为看中了有3米的层高,才选择在海伦春天买房子。”他向海伦春天方面反映问题,得到的回答却是“工作人员失误”,并称没有刻意隐瞒此事。
另一位业主李女士对开发商的做法也表示了不满,她认为,既然层高并没有与合同一致,为什么当时海伦春天方面没有向业主们说明,“非要到交楼的时候,而且是由业主提出来后,才说这是一个‘失误’。”她觉得这完全是有意隐瞒事实。
开发商:提出的补偿方案遭拒
对于业主的诉求,当天该楼盘开发商派出一位张姓物业客服经理作出回应。他说,合同上本来写的层高为2.9米,但是由于工作人员的失误,一不小心将其写成了3米。该经理表示,开发商愿意就此作出补偿,并向业主免费提供2个月的物业管理费。听闻此举,部分业主失去了继续协商下去的耐心,直接表示希望退房。一彭姓业主直言道,“就算给我20年的物业管理费我也不会接受”。
律师说法
开发商违约业主可退房或索赔
针对海伦春天楼层虚高一事,广东金卓越律师事务所律师龙喜福指出,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层高为3米,而实际层高为2.7米,开发商构成违约。对此,购房者可选择退房,解除原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不选择退房,开发商则需要为其违约行为支付相应赔偿。业主在索赔时,索赔金额需要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信息时报见习记者蔡毓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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