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工作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1号)精神和省、绥化市相关文件要求,经请示市政府,教育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制定《海伦市年义务教育中小学阳光招生方案》,决定从即日起开始实施我市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1)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年龄按省教育厅及绥化市教育局要求,截止年8月31日前出生(含年8月31日)。
(2)报名市区内学校的适龄生需有市区内户籍、不动产权证或房权证;报名农村学校的有户籍即可,农村户籍在市区租房的在原乡镇报名。
(3)报名市区内学校的适龄生户籍以年4月24日前办结为准。
2.报名方式:
实行网上平合报名和人工受理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平合报名:登录“海伦市教育云平合”,填写入学登记表,将户口和不动产权证拍照上传,由教育局安排专人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入学通知书。报名小学的家长到东方红小学领取入学通知书;报名中学的到原就读小学领取。
(2)人工受理报名:学生家长带适龄生户口和不动产权证等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小学到东方红小学;初中到原就读学校,非本市户ロ到第八中学)报名,登记审核后,发放入学通知书
3.报名地点:
(1)凡是具有海伦市区户籍、海伦市区不动产权证或房权证的都可以通过“海伦市教育云平台”报名。
(2)海伦市区户籍、无不动产权证的小学适龄生都到东方红小学报名;已在海伦市区小学就读的、拟升入市区内中学的在现就读学校报名。
(3)非海伦域内户籍(外省市)的随迁适龄生,小学都到东方红小学报名,初中都到第八中学报名,
(4)适龄生是海伦农村户籍的或小学在农村学校就读的,都到户籍所属乡镇公办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报名。
4.报名时问:
年4月25日至5月1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5.报名要求
(1)在“海伦市教育云平合”登记报名的,初审通过后在5个工作日内由适龄生的监护人本人携带适龄生及监护人户口、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或房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装入档案袋送到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地点核验
(2)东方红小学受理海伦市区户口、无不动产权证或房权证,非海伦域内户籍的小学适齡生;第八中学受理非海伦域内户籍的初中适龄生。监护人申请在海伦市区学校就读的,适龄生监护人需提供孩子及父母的户口和不动产权证、房权证、房票、动迁协议、二手房、贷款房、廉租房、租房协议、居民居住证(派出所出具)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装入档案袋一并上交,根据实际情况选交儿童出生证、父母结婚证或离婚证等佐证材料。
(3)学区内有户籍(有房产、动迁协议、验收后购房合同二手房交易受理单、租房户)的受理报名:有户口、持二手房协议的不受理(二手房需办理过户手续后受理):无户籍的一律不予受理:无户籍、无房产的不受理;其他特殊情况登记备案后,统一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明确。
(4)本乡镇入学的适生,提交户ロ即可。其中,伦河、海北、联发、海兴、共荣5个重点乡镇除提交户口外还需提交不动产权证相关手续。
6.双语学校报名及招生:学校自主招生,户口年龄由学校初审,小学生户口交由招生领导小组统一复审。按教育部要求,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本校小学毕业生可直接升入本校初中。
7.数育局招生领导小组抽调人员査验城区报名证件.并到公安局户政科、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房屋征收中心发证机关等部门核实证照,信息分析、信息汇总、信息公示。
8.学区调整。由于近年新建居民楼、区城人口变化等因素,拟召开听证会,广泛征求各方意见进行学区微调。
9.报名学校不等于最终录取学校。
二、录取
1.城区中小学分轮次录取。依据上报的学生信息及证件査验入户调查等情况录取公办学校,以《登记表》信息、证件为依据,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轮次先后顺序进行录取,额满为止,剩余学生相对就近、随机派位。
第一轮次:海伦市城镇户口并在本校学区内,在本校学区内有不动产权证或房权证的;
第二轮次:海伦市城镇户口不在本校学区内,在本校学区内有不动产权证或房权证的;
第三轮次:海伦市城镇户口并在本校学区内,在本校学区内有经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购房合同、征收办安置协议、贷款房手续、二手房交易受理单的;
第四轮次:海伦市城镇户口并在本校学区内,在校学区内提供租房手续的;
第五轮次:海伦市城镇户口不在本校学区内,在本校学区内有经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购房合同、征收办安置协议、贷款房手续、二手房交易受理单的;农村户口、小学在市区内学校就读、有不动产登记中心认证手续的初中适龄生。
第六轮次:农村户ロ、小学在市区内学校就读、没有房产手续的,在市直初中学位空余情况下随机派位。
(注:其他情况经招生领导小组办公会研究决定)
2.农村中小学按乡镇单独录取,以户口为依据录取.其中报名5个大乡镇(伦河、海北、联发、海兴、共荣)小学一年级的报名材料需教育局审核后录取。
3.私立中小学自主招生,教育局审核录取,凡具备入学资格,家长自愿,由学生家长按正常程序报名,填写《入学登记表》并签字确认的,需上交户口,教育局直接录取。
4.发放入学通知书,在“海伦市教育云平台”报名的到指定地点(东方红小学、第八中学)领取入学通知书。在东方红小学报名的监护人到东方红小学领取入学通知书;在第八中学报名的监护人到第八中学领取入学通知书;在农村学校报名的到报名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要严格手续,层层签收,确保及时发放到位
三、入学
1.学生报到。学生凭《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学校凭《入学通知书》受理报到。报到时间:年8月30日
2.阳光分班、由学校统一进行电脑分班,均衡分班。做到公开透明,要邀请部分家长和教师现场监督,确保分班人数均衡、男女比例合理,班主任抽签落实,结果进行公示,时间与报到时间同步。
3.录入学籍。由各学校统一录入全国电子学籍,做到学生通知书、学籍、学校三位一体,准确无误.年9月20日前完成。
四、咨询监督
此次招生严格执行四零承诺:零择校、零择班、零择位、零指定。
1.业务小学请到东方红小学,初中请到第八中学
2.监督招生领导小组:
教育局监察室:
海伦市教育局
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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