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7月27日,黑龙江省绥化市疾控中心发布2例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具体行动轨迹如下:
7月14日16时45分,K次列车黑龙江省绥化市海伦市至辽宁省大连市。
7月15日10时,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汉庭友佳连锁宾馆;11时30分,大连市沙河口区汉庭友佳连锁宾馆附近一小饭店;15时40分,大连市沙河口区北甸街7号楼;16时30分,大连市沙河口区格麟海鲜食府。
7月16日11时30分,大连星海广场;12时左右至13时,大连火车站及站前饭店;13时至16时20分,大连火车站候车室;16时20分,K次列车(3车厢9号中铺)至黑龙江省绥化市海伦市。
7月17日绥化市海伦市龙盛嘉园11号楼附近客来多超市;6时30分,绥化市海伦市火车站。
7月18日至7月19日2次海伦市龙盛嘉园11号楼附近复兴路大发超市。
7月19日7时,海伦市绥化市奥腾驾校招生处、奥腾驾校大客车、奥腾驾校。
7月20日17时,绥化市海伦市万豪老菜馆。
7月21日5时,绥化市海伦市雁江超市。
7月23日8时30分至10时,绥化市海伦市九泉山公墓;10时,海伦市铁子饭店。
7月25日5时,绥化市海伦市雁江超市。
如果市民群众在以上相同时间、相同地点有共同活动史和轨迹的人员,请做好自我防护,暂不要外出,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和县(区)疾控中心报告,配合社区和县(区)疾控中心做好后续工作。
同时,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健康,提醒广大市民群众,要严格遵守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做到:
一、请市民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有疫情风险的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务必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返庆后,要按照我市相关防控措施执行。
二、规范佩戴口罩,不聚集、不聚餐、勤洗手、常通风;与人交往要保持距离;避免前往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三、在人员密集场所如商场、超市、医院、餐馆、车站等地,要戴口罩、扫龙江健康码、测温,这些场所要做好卫生消毒等措施。
四、时刻注意自身、家人及周围人员健康状态,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可疑症状要做好自医院就诊或劝导就医。就诊时主动告诉医生自己近期的活动情况及接触史。
五、需要集中隔离和居家隔离观察的人员要严格遵守隔离规定和防范措施,隔离期间不能与他人接触,严禁外出。希望广大群众共同监督,对违反隔离规定的人员积极举报。
六、保持清醒头脑,提高辨别能力,相信科学的力量,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营造科学防治、理性应对的社会氛围。
附:大庆市各县区疾控中心联系
萨区疾控:-
让区疾控:-
龙凤疾控:-
红岗疾控:-
大同疾控:-
肇州疾控:-
肇源疾控:-
林甸疾控:-
杜蒙疾控:-
责编:贾鑫宇审核:代宝柱监制:王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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