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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
“清化收”这块难啃的硬骨头,问题症结在基层,化解之策也在基层,必须压实落靠县乡村工作责任。
绥化市先后制定下发《关于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力开展“清化收”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村集体“清化收”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各县(市、区)成立县委书记、县长为双组长的“清化收”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全市“清化收”工作现场推进会议,采取部机关处级干部分片包联县(市、区)做法,深入基层督导检查推进工作落实;对全市个乡镇工作进展情况,采取每月一排名、每月一通报,跟踪督办问效。
同时,为调动村干部推进工作积极性,实行村级集体经济创收奖励制度,由村民股东代表会议议定,对作出突出贡献村“两委”成员进行物质奖励。
“清化收”表彰奖励现场
02
坚持集中推进,保证清缴效果
“清化收”是经济问题,也是社会问题,情况错综复杂,必须统筹到位、攻坚突破。绥化市坚持依法依规原则,由县乡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包村,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参与,逐村分析情况,坚持一村一策、集中攻坚,对虚假合同、低价合同、账外合同等进行排查清理。仅兰西县就清理合同多份,个村村均增收30.2万元,集体增收超万元的村达22个,化解人地矛盾户、1.63万亩。海伦市东风镇依托土地确权的权威数据,对农户有争议的地块由外业测量人员实地踏查、测量,对确权面积大于二轮土地承包面积的做到应收尽收;对资源发包合同有失公平的,重新认定,全面清查,全镇13个村新增地源收缴资金多万元,村均增收.5万元,全部实现了村村有积累,年年有进项。村级“清化收”工作簿册
03
强化分类指导,全力破解难题
“清化收”的难中之难就是有些县乡村的干部参与其中,自己的刀削不了自己的把儿。绥化市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职能作用,紧盯关键人和事,对县乡村干部仗权承包、顶名承包、不当得利等问题认真梳理,分类指导;对蛮横无理、装糊涂不认账的,坚决深挖细查;对“陈欠户”,发动党员干部带头还;对“观望户”,实施“一对一”包保;对“赖账户”,由村书记直接联系;对“涉黑、涉恶、涉乱”等问题,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从严从快查办。全市先后查处拒不缴费、职务侵占等典型案件25起,处分党员干部33人,司法机关查办侵占集体资产资源案件19起,拘留15人。04
建立规章制度,加强管理使用
坚持一手抓“清化收”,一手抓监督管理,确保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实现由“一时增长”到“长效增收”。绥化市制定《绥化市村党组织书记监督管理办法》,强化乡镇党委对村级的监督管理,配套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图,全面规范村级权力运行,在“三资”管理使用上坚持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有效防止村级资产资源管理不善“跑冒滴漏”。对新增资产资源,实行一年一发包、一年一竞价、一年一收费。以“清化收”工作为契机,对清理回来的土地,结合中央、省委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和“小林场”产业扶贫政策,积极开展苗木种植产业,既让村民看到了正气和希望,又享受到了发展红利,储备了“绿色银行”。报送单位:绥化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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