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
年佛山市土地市场量价齐升,全年土地(商住用地)成交.43万平方米,卖地总金额达亿,平均楼面地价达元/平方米,地价水平再创新高。
年佛山商品住宅量跌价升,热销项目集中在非限购区域,在限价限签限购情况下,市场数据有一定程度失真。
截至年底,全市住宅库存约万平方米,相比去年有所上升,消化库存时间约8.6个月,较去年延长4个月。
年商用物业成交出现明显增长,消化速度有所提升,但存量商铺写字楼产品去库存化仍任重道远。
后市展望
预计年我国货币政策将由中性偏紧调整为不松不紧,货币政策环境小幅放松,但整体仍以稳健为主,不会出现根本性转变。
预计年房地产调控政策整体仍然从紧,但加码预期较小,限签、限预售、限价处于或现定向调整,精准调控之下阶段性的边际放松措施或会增加。
由于非限购区域房价吸引力已大幅减弱,调控政策若出现放松,楼市资金将重回限购区域,预计年佛山非限购区域住宅量价将出现一定幅度回落,而沉寂半年的限购区域住宅或迎来“第二春”。
一、宏观经济
1、全国宏观经济概况
初步核算,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亿元,比上年增长6.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亿元,增长3.9%;第二产业增加值亿元,增长6.1%;第三产业增加值亿元,增长8.0%。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7.9%,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0.5%,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51.6%。全年最终消费支出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为58.8%,资本形成总额贡献率为32.1%,货物和服务净出口贡献率为9.1%。全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元,比上年增长6.3%。全年国民总收入亿元,比上年增长7.0%。
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亿元,比上年增长6.4%。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6%。在规模以上工业中,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增长6.5%;集体企业增长0.6%,股份制企业增长6.6%,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长6.9%;私营企业增长5.9%。分门类看,采矿业下降1.5%,制造业增长7.2%,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8.1%。
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比上年增长7.0%。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亿元,增长7.2%。分区域看,东部地区投资亿元,比上年增长8.3%;中部地区投资亿元,增长6.9%;西部地区投资亿元,增长8.5%;东北地区投资亿元,增长2.8%。
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亿元,比上年增长7.0%。其中住宅投资亿元,增长9.4%;办公楼投资亿元,增长3.5%;商业营业用房投资亿元,下降1.2%。全年全国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开工万套,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万套,公租房基本建成82万套。全年全国农村地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5万户。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1.6%。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上涨6.3%。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上涨8.1%。固定资产投资价格上涨5.8%。农产品生产者价格下降3.5%。
年末广义货币供应量(M2)余额.7万亿元,比上年末增长8.2%;狭义货币供应量(M1)余额54.4万亿元,增长11.8%;流通中货币(M0)余额7.1万亿元,增长3.4%。
全年社会融资规模增量19.4万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多1.6万亿元;年末社会融资规模存量.6万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2.0%。年末全部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3万亿元,比年初增加13.7万亿元,其中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1万亿元,增加13.5万亿元。全部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6万亿元,增加13.6万亿元,其中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1万亿元,增加13.5万亿元。
2、佛山市宏观经济概况
年,佛山市经济运行保持稳中有进、稳中向好态势。投资保持较高增速,地区生产总值、工业生产、税收增长稳中有升,消费、财政收入、金融存贷款增幅略有回落,进出口规模进一步扩大,市场价格维持稳定。
地区生产总值。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0亿元,增长8.5%,比去年同期高0.2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92亿元,增长1.9%;第二产业增加值.18亿元,增长8.2%;第三产业增加值.49亿元,增长9.1%。
工业。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12亿元,增长8.8%,增幅较去年提升1.1个百分点。完成工业总产值.65亿元,增长8.7%,其中,轻工业增长8.6%,重工业增长8.8%;优势传统工业增长11.1%,先进制造业增长9.8%,高技术制造业增长16.3%。民营企业增长10.2%,增幅高于全市规上工业1.5个百分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分别增长4.0%、9.7%和7.4%。
投资。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9亿元,增长21.5%,比去年加快5.8个百分点。分产业看,第二产业完成投资0.42亿元,增长15.3%,其中制造业投资.66亿元,增长14.0%;工业技改投资.53亿元,增长39.4%;第三产业完成投资.53亿元,增长26.0%,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3.99亿元,增长18.2%。
消费。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3亿元,增长10.0%,比去年回落1.6个百分点。从消费类型来看,商品零售额.14亿元,增长10.7%;餐饮收入.29亿元,增长4.4%。
外经。1-11月,完成进出口总额.7亿元,增长8.4%,增速比1-10月下降1.3个百分点。其中,出口2.1亿元,增长3.1%,增速比1-10月下降0.9个百分点;进口.6亿元,增长25.2%。实际使用外资14.46亿美元,增长0.8%。
财税。完成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5亿元,可比增长11.6%,增幅较去年小幅回落0.7个百分点。完成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92亿元,增长11.51%。国地税总额.38亿元,增长14.6%,比去年加快8.5个百分点。其中,国税收入.45亿元,增长23.8%。地税收入.93亿元,下降0.3%,剔除营改增因素后,可比增长20.3%。
存贷款。截止12月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40亿元,同比增长5.73%,增速比去年下降6.18个百分点。其中境内住户存款余额.38亿元,增长4.2%。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97亿元,增长7.56%,增速比去年下降2.09个百分点。
物价。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增长1.9%,涨幅较去年下降0.4个百分点。工业品价格持续上涨。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上涨4.5%,比去年上升5.3个百分点。
二、房地产政策
年为近几年以来,房地产调控政策出台最为密集的一年。全年全国有超过数十个城市发布了各种房地产调控政策达百余次。从限购、限贷、限价,到以北京3·17新政引发的新一轮“限售模式”,有业内人士称楼市将全面进入“限购+限贷+限价+限售”的“四限时代”。受篇幅所限,此处仅盘点年的重要房地产政策:
1、全国各地房地产政策
(1)1月10日——两部门:住房保障家庭户均租赁补贴面积不超60平米
住建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各地要结合租赁补贴申请家庭的成员数量和本地区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合理确定租赁补贴面积标准,原则上住房保障家庭应租住中小户型住房,户均租赁补贴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超出部分由住房保障家庭自行承担。
(2)1月24日——政策利率6年内首次上调再度抑制房地产泡沫
央行网站与微博同时发布消息,对22家金融机构开展中期借贷便利(MLF)操作共亿元,其中6个月亿元、1年期亿元,中标利率分别为2.95%、3.1%,较上期上升10BP。
(3)2月2日——非“限购”城市房贷首付款比例最低可达20%
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公布通知,对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进行调整。
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家庭首套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二套房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对于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按原规定执行。
对于购房者而言,此项政策的直接影响有限。此次优惠针对的是非限购城市,而目前购房者首付压力比较大的城市主要集中在一线城市,二三线城市首付压力相对较小。据统计,截至年1月22日,全国46个限购城市,仅剩5个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三亚)没有取消限购,而首付压力较大的城市大都集中于此。
(4)3月17日——北京3·17新政进一步维护房产市场稳定
3月17日下午,北京楼市调控进一步升级。认房又认贷、二套房首付比例上调10%;首套、二套均暂停发放贷款期限25年(不含25年)以上的个人住房贷款(含公积金贷款)。随后,更陆续出台了明确“过道学区房”不能做入学条件、16家银行降低首套房贷优惠力度、非京籍购房需连缴个税60个月、开发商必须按报价明码销售、异形房不予登记不予落户、离婚1年内申请房贷按二套执行、商办项目不得作为居住使用、禁止中小学与房地产商合作办学、住宅平房纳入限购等10余项政策,在18天时间内,将所有市场化住房都纳入限购范围。
(5)4月6日——住建部:商品房库存周期36个月以上城市停止供地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对消化周期在36个月以上的,应停止供地;36-18个月的,要减少供地;12-6个月的,要增加供地;6个月以下的,不仅要显著增加供地,还要加快供地节奏。
(6)5月20日——中国将建立购租并举住房制度利于市场平稳发展
为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规范住房租赁和销售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日前,住建部发布《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对当前租赁和销售市场不规范行为提出了明确要求及惩处办法。据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认为,这是国家对租赁市场的管理首次上升到国务院条例高度,也是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的一部分。该政策有利于培育长期稳定的住房租赁和销售市场,待条例正式发布后还需各地出台执行细则。
(7)7月3日——全国超20个城市已接入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
自今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地方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的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20余个城市已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
(8)7月10日——宅基地确权登记不征收契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涉及的契税、印花税政策进行免征、不征等优惠政策。
(9)7月18日——12城试点住房租赁市场改革
近年来,国家连续出台政策,多管齐下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满足多层次的住房需求。7月18日,住建部会同发改委、公安部、财政部、国土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证监会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将广州、深圳、南京、杭州、厦门、武汉、成都、沈阳、合肥、郑州、佛山、肇庆12个城市作为首批开展住房租赁改革的试点。
(10)9月1日落实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
意见指出,允许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5%的地方将总费率阶段性降至1%,落实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推动各地出台或完善户口迁移政策和配套措施。
(11)10月19日——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会上,习大大代表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在报告中习大大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12)10月31——我国将建全国征地信息共享平台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30日在全国国土资源政务公开与新闻宣传工作研讨会上说,征地信息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一直是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
(13)12月4日——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意见表示,不能把特色小镇当成筐、什么都往里装,要严防政府债务风险,严控房地产化倾向,严格节约集约用地,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14)12月8日——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和长效机制建设
8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分析研究年经济工作,提出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和长效机制建设是明年要着力抓好的一项重点工作。
(15)12月9日——逾50城出台住房租赁政策房企深度布局
北京、上海、成都、武汉等地陆续出台新一轮住房租赁方面的扶持政策,多家银行和房企也相继发布租赁住房业务方面的发展规划。据市场机构统计,受多方利好影响,将有数千亿资金涌入住房租赁市场。
2、佛山市房地产政策
(1)一手房限购加码:收紧非本市户籍购房资格
3月24日晚,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新建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从3月25日开始,除了继续执行区域政策之外,在限购区域非本市户籍家庭购首套房也需要1年社保或纳税证明,限购第二套。
此外,通知提到,严厉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预售许可进行销售、哄抬房价、“首付贷”、变相囤积房源、虚假广告等不正当经营行为。严肃查处各类提供虚假购房资料的住房骗购行为。严肃查处房地产中介企业的各类违规销售行为。
(2)房价不合理拆分等行为将暂停网签、停业整顿
4月3日,佛山调控再升级,主要是针对商品房总价不合理拆分、虚假装修、虚高装修价格、捆绑销售车位(库)等行为严打,发现虚假装修、捆绑销售等行为的,将立即予以制止,并暂停项目网签,责令停业整顿。
(3)二手房纳入限购
5月31日晚,佛山住建局发布限购新政:从6月1日起,二手房加入限购行列,限购覆盖区域为禅城全区、南海桂城街道、大沥镇、里水镇、顺德区大良街道、陈村镇、北滘镇、乐从镇等区域;此外,佛山市户籍居民限购区域内限购2套;再者,非佛山市户籍居民在限购区域内购房,须提供2年内连续1年以上社保或个税证明,且限购一套。
(4)规范预售证发放
5月31日,佛山深夜出台政策,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文件。该通知提到:各区根据实际情况分区域划定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标准。对超过区域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标准的商品住房项目,影响区域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暂不办理价格备案、暂停核发预售许可证、暂不办理现房销售备案。
而加强商品房交易价格备案管理的措施,划定区域销售价格标准,将促进区域市场预期稳定在一定的合理水平上,将有效促进市场降温,引导市场预期逐步回归。
(5)佛山纳入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
7月下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将采取多种措施加快推进租赁住房建设,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其中,选取了广州、深圳、南京、杭州、厦门、武汉、成都、沈阳、合肥、郑州、佛山、肇庆等12个城市作为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
7月21日,佛山召开开展全国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动员会议。佛山上报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实施方案。佛山实施方案主要为九部分:一是培育机构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二是建设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三是探索增加租赁住房供应的有效途径;四是创新住房租赁管理和服务体制;五是规范城中村住房租赁;六是鼓励住房消费;七是完善住房租赁支持政策;八是提供金融支持;九是加强行业管理。
(6)禅城下半年普通住房价格标准提升至元/平
8月2日,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公布《禅城区年下半年普通住房标准的通告》,制定了年下半年禅城区普通住房标准。通告表示,年下半年禅城区普通住房标准必须同时符合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下或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低于元/平方米这3个条件。
(7)佛山“商改租”新政:改建后10年内不得转让
8月18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发布《佛山市推进商业用房、办公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对商业用房、办公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提出了相关规定和工作流程,其中明确改建后的租赁住房,10年内不得转让,以促进佛山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实现提高租赁住房的有效供给的目标。
(8)广佛同城发展规划
9月,广州市政府发布《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佛同城化“十三五”发展规划(—年)的通知》,从经济、交通、区域发展定位、产业、生态、公共服务体系、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等多方面,为广佛同城发展做出规划。
与此同时,广佛地区被总体定位为珠三角世界级城市群核心区、全国同城化发展示范区、粤港澳合作核心枢纽、珠三角自主创新引领区、国家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中心。而内部空间优化广佛地区城市功能布局,形成“一核引领、一环联系、两带联动”的同城化发展空间布局。
(9)落户政策:佛山将全面放开落户限制高校毕业生、技工可在佛山安家
11月,佛山市政府北京著名的白癜风医院北京哪有治白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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