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依法按政策处理好我省部分普通大中专毕业生信访问题的通知》(黑办发电〔〕61号)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对我市符合政策的九十年代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进行安置,现将安置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安置范围
1、我市年以前毕业的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已经到人事部门报到,人事部门未分配的;
2、我市-年毕业的非师范类定向、合同委托毕业生,已到人事部门报到,人事部门未分配的。
二、安置岗位
此次我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置以公安辅警、社区服务岗位为主。如有事业单位急需用人,也可设置相应岗位。
三、安置程序
(一)发布公告
安置公告在海伦市政府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为年7月16日-7月20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年7月23日-8月3日(工作日)。逾期未报名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2、报名地点:海伦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
3、-
4、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政府购买服务申请表1份,公告网站下载(北京最权威治疗白癜风医院白癜风去哪里治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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