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有害课外读物
进校园
多读书读好书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根据《黑龙江省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持续保障未成年人文化权益,有力打击盗版、侵权、违禁等有害出版物,近日,海伦市第八中学开展校园图书自查工作。
我校教务处、政教处、团委等领导进到班级,学生阅览室对在校学生及教师的学习用书、教学用书、课外读物进行了全面清查整顿,并派专人对的图书室内课外读物进行了一次大检查,未发现不健康的图书。同时加大了宣传力度,净化了校园环境,努力营造了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文化氛围。
远离有害课外读物
净化学习环境
课外阅读不仅对孩子的学习有着重要作用,对道德素质和思想意识也有重大影响。“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人的一生。”同样一本“问题读物”对中学生影响和危害也是巨大的,潜移默化作用可想而知。中学生心智发育不成熟,正处在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的形成期。他们善于模仿、学习,也更容易被不良信息误导。书籍中展现的是真善美还是假恶丑,有可能会直接影响将来他们如何看待这个世界和怎样处理与周围人群的关系。
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中明确管理边界。将课外读物界定为除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中小学校课外读物推荐要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原则,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基本标准。同时,列举出不得推荐或选用课外读物的负面清单。明确规定这12类书籍禁止进校园。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女: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男: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同学们,用我们的小手拉起父母的大手,一起参与到远离有害课外读物的行动中来,只要我们身边多一个心怀正义的人,我们就多了一份与非法违规战斗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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