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市出现了大连输入性无症状感染病例。为进一步强化内防输出的责任担当,经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凡外出离海人员必须履行报备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一、外出人员报备要求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外出人员。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全体党员干部要坚守岗位、履职尽责,严禁请假外出。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者,党群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报备材料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市委主要领导审批;政府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报备材料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审批。
2.中省市直单位外出人员。报备材料需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
3.城乡外出人员。由街道、乡镇党委出证明盖章。
二、报备材料保管要求
所有外出人员,必须进行核酸检测,费用自理,持7日内呈阴性核酸检测报告及审批表方可外出,否则各卡口不予放行。各单位对外出人员要做好登记,确保追踪溯源。
此公告自年7月29日零时起实施。
海伦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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