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调整后的市级河湖长通知如下:
一、市河湖长
曲敏市委书记
张子林市委副书记、市长
共同担任绥化市河湖长,负责境内所有河湖的管护工作。
二、市级河湖长
李锡文同志(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担任绥化市呼兰河河长,负责境内呼兰河的管护工作。
杨川庆同志(纪检书记、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担任绥化市努敏河河长,负责境内努敏河管护工作。
赵琳同志(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担任绥化市泥河河长,负责境内泥河的管护工作。
张军勇同志(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担任绥化市安肇新河河长,负责境内安肇新河的管护工作。
路百胜同志(市委常委)担任绥化市撇拉河河长,负责境内撇拉河的管护工作。
侯剑波同志(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市统战部部长)担任绥化市依吉密河河长,负责境内依吉密河的管护工作。
李一民同志(市委常委、绥化军分区政委)担任绥化市松花江(肇东段)河长,负责境内松花江(肇东段)的管护工作。
范厚胜同志(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挂职)担任绥化市双岔河河长,负责境内双岔河的管护工作。
庞洪峰同志(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担任绥化市墨尔根河河长,负责境内墨尔根河的管护工作。
刘野同志(市政府副市长)担任绥化市三道乌龙沟河长,负责境内三道乌龙沟的管护工作。
王雪峰同志(市政府副市长)担任绥化市肇兰新河河长,负责境内肇兰新河的管护工作。
史衍芳同志(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担任绥化市克音河河长,负责境内克音河的管护工作。
杨全胜同志(市政府副市长)担任绥化市通肯河、青肯泡河湖长,负责境内通肯河、青肯泡的管护工作。
吴剑锋同志(市政府副市长挂职)担任绥化市安邦河河长,负责境内安邦河的管护工作。
中共绥化市委办公室
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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