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北部交通枢纽,黑河地区辖市。位于松嫩平原东北部滨北、齐北、北黑3条铁路交汇处。面积平方公里,人口44.90万;市区人口20.5万。市境开发较晚,年龙镇县治移至北安镇,年改为北安县。年建立人民政权,曾一度设市,后改为县,年恢复为市。曾是黑龙江省省会。土地资源丰富,有多座国营农场。盛产小麦、大豆和马铃薯,是重要的农产品集散中心。东部森林资源丰富。工业以食品、机、木材、电力为主。交通便利,有绥北、齐北、黑北3条铁路交汇于此,是进出中国北方重要边贸城市黑河及旅游胜地五大连池的交通枢纽。
通北县,地居通肯河北岸,为“海伦所属北字段”,“清时皇家围场地”。清末,年8月(清光绪三十四年七月),清廷准奏,拟设通北县,知县驻通肯河北,定名“通北”。中华民国成立后,年9月,设置海伦府通北稽垦局,“专理垦务”。翌年,省署派员查勘界址后,奉令将龙门续放安古镇、天乙公司、八旗生计地三段荒地划归通北稽垦局。年5月14日,奉令将原通北稽垦局改设通北设治局,选定周家地房为城基修筑衙署。隶属绥兰道辖。设治局辖区,东至萝北县界里,西至克山设治局界10里,南至海伦县界75里,北至龙门设治局界45里,总面积约平方千米,人口1.8万余人。年12月29日,黑龙江省长公署训令,规定龙门、通北等设治局于年1月1日“实行改升县缺”,为三等县,隶属绥兰道。委任原通北设治局设治员熊良弼为代理通北县知事。代理知事于1月22日启用“通北县印”。县知事驻今赵光镇前进村。至年,通北县城“名为县城,实无城池”,县政府“房屋坍斜,院墙未筑”。东北沦陷后,始由黑龙江省管辖,年12月改隶龙江省,年6月划归新设之北安省管辖。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划归黑龙江省管辖。年4月,将拜泉县石泉区划归通北县,县政府迁驻通兴镇(后改通北镇)。
年末,北安市位于黑龙江省北部,松嫩平原边缘。东与绥棱县、逊克县接壤,南以通肯河与海伦市分界,西与拜泉县、克东县毗邻,北与德都县相连。
年,北安市辖6个街道、5个镇、7个乡:和平街道、兆麟街道、庆华街道、铁西街道、铁南街道、北岗街道、通北镇、赵光镇、石泉镇、海星镇、二井镇、石华乡、杨家乡、东胜乡、胜利乡、城郊乡、自民乡、主星鲜朝族乡。
年,北安市辖6个街道、5个镇、4个乡:和平街道、兆麟街道、庆华街道、铁西街道、铁南街道、北岗街道、二井镇、石泉镇、赵光镇、海星镇、通北镇、主星朝鲜族乡、杨家乡、东胜乡、城郊乡。
原名龙门、龙镇。地处祖国的北疆,北安之名,含有祈祷或寄希望于“北方平安”的意思。此地早在周以前为肃慎地;战国时期为貉地;汉代属秽地;后汉、三国时期为挹娄的属境;晋属寇漫汗;后魏、北齐属豆莫娄;隋属靺鞨黑水部;唐属黑水靺鞨;辽为生女真地;金属蒲与路境,明属奴儿干都司统辖的阿真国真卫;清属兴东道,为讷河厅辖境。民国三年(年)在龙门设置龙门设治局,后来龙门设治局开置为龙门县,并将县治移至其南的龙镇,民国五年(年)因与山西省龙门县重名,遂更名为龙镇县,属黑龙江省绥兰道管辖。民国十八年(年)东北政务委员会成立后,废除道制,县归省直接管辖,为三等县。
伪满洲国成立之初,仍承袭旧制。大同二年(年)六月县公所由龙镇迁至北安镇,康德元年(年)十二月伪满洲国改行帝制,实行地方行政机构改革,将东北划分为十四省,本县划属新设的龙江省管辖,康德五年(年)龙镇县更名为北安县,康德六年(年)六月省制改革,新增设北安,东安两省,北安县由龙江省划归北安省管辖,民国三十四年(年)东北光复后,民国三十六年(年)六月公布东北新省区方案,将伪省合并为九省,北安县隶属黑龙江省。一九五六年将通北县并入,一九六〇年北安县升置为北安市,一九六四年北安市又降置为县,一九八三年经国务院批准再次复设北安市。
黑龙江省浩源地方文献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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